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4-2025学年校历,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结课、期末考试、阅卷及成绩报送、下学期教学准备等本专科生假前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课时间与考试安排
本学期本专科生课程至 2025年6月27日(第十八周周五)结束。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学院专业课期末考查(系考):2025年6月28日-30日(第十八周周六至十九周周一),技术课技能类测试需于第十八周课堂内完成;
2.学院专业课期末考试(系考):2025年7月1日 - 2日(第十九周周二至周三)。
3.全院期末考试(院考):2025年7月3日(全天) - 4日(上午)(第十九周周四至周五)。每天4场考试,时间分别为:8:30 - 10:00、10:30 - 12:00、14:30 - 16:00、16:30 - 18:00。
4.《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考试:2025年6月30日(第十九周周一)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教学安排,之前办理请假或调课手续,尚未补课的教师,须在结课前安排补课,确保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2.已经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可按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提前考核。
3.补课及提前考核均不得占用学生其他课程正常上课时间,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因计算机教室问题,《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请承担《现代信息技术基础》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考试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同时将考试安排报送教务部。
5.为保障期末考试顺利进行,即日起至学期结束,暂停学生学籍异动工作。
6.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考试须在规定时间进行,为避免考场冲突须提前联系教务部落实教室分配,同时做好系考试巡视安排,并将考试安排和巡视安排表一并报送教务部备案。
二、做好学生考试与教师监考动员工作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要在考前召开考试动员会,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习《学生考试纪律和违规处分办法》(附件1)。要成立本单位考试工作巡视小组,加强考试期间巡视工作。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二)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做好期末考试前学生学业指导,重点关注延长修业年限、留级、学业预警学生,千方百计营造良好学习风气和氛围。特别提醒三年级学生重视本学期期末考试备考,2026届毕业生如不能在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前达到本专业毕业标准,将延期至当年2026年12月份毕业和授予学位。
(三)做好教师监考动员工作
我院将于2025年6月27日(周五)下午16:10组织召开教师监考工作动员会,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均应参加监考动员会,明晰监考任务,组织学习《考试监考须知》(附件2)。各教学单位确保监考教师按时到位,履职尽责。确因公派任务或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须填写请人代替监考单(附件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按时参加监考或监考工作失职者,按《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教学事故界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阅卷、成绩报送和成绩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一)阅卷及成绩报送截止时间为课程考试结束后三日内
试卷批改要严谨规范,严格按照教务处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阅卷及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https://jwc.whsu.edu.cn/info/1872/23391.htm)执行,评分要公平公正,杜绝降低标准,随意给分、送分现象发生。期末考试成绩低于60分,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将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成绩报送要及时准确,报送的考试分数必须与卷面分数一致(详见附件4)。
(二)提倡实行教考分离,鼓励理论课考试集体阅卷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武体院发〔2022〕62 号)第十三条要求,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学生学习的考核工作,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教研室建立课程试题库,组织集体阅卷、技术测试、实战比赛、汇演(展)等形式完成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
(三)切实做好成绩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
成绩分析报告统一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导出分析报告模板,按任课教师报送成绩的教学班为单位进行课程成绩分析。
2024级执行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字〔2024〕7号)(https://jwc.whsu.edu.cn/info/1392/14631.htm),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授课对象为体育教育学院学生的课程,任课教师须按照《武汉体育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试行)》完成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
四、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制工作
2025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请参照《2025年秋季学期全校本科课表编排进程表》落实执行(附件5)。在安排课表时,充分考虑人员、时间、场地等因素,课表经教务部发布后,不得再进行调整。学院督导、教务部、各系部查课均以教务部发布课表为准。如发现课堂实际任课教师、学生班组、时间、地点等与教务处发布课表不一致的,按照私自调停课处理。
附件1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分办法.docx
附件2考试监考须知.docx
附件3监考请假审批单.docx
附件4: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报送及试卷分析报告使用说明.docx
附件5:2025年秋季学期全校本科课表编排进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