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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4年奖励学分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浏览:

教学系: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教字〔2013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奖励学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优秀运动员除外)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依据

凡在202391日至2024831日期间参加相关竞赛、学术研究、技能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已获得名次、成果、奖励者,且符合《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的,均可提出相应奖励学分申请。未列入“认定标准”的其他竞赛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提出申请。

三、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者参照《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的有关奖励学分项目和学分标准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4920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交至所属系教学

说明:民传专业送交至武术系;运训专业送交至运动训练系;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学生送交至艺术系

2. 审核。各系于927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无异议的申请材料和附件3《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部110室。

3.教务部1011日前完成各系汇总数据的复核、认定工作,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一周公示。于101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和附件3《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上交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办。

4.武汉体院学院实践教学办于111日前完成各学院汇总数据的复核、认定工作,并将认定学分提交给本部教务科。

四、其他

1.奖励学分可冲抵选修课学分,但最多不超过20个学分,且不能冲抵已选不及格课程学分;

2.不同奖项的奖励可以累加,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励学分分值;

3.必须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今后申请奖励学分资格;

4.其他未及事项按《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1.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docx

 2.附件2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docx

 3. 附件3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xlsx


          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  教务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