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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假前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来源: 浏览: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假前教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校历和学校《关于调整本学期教学进程的通知》,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结课、期末考试、监考、阅卷及成绩报送、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寒假前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课时间与考试安排

(一)结课时间

本学期各年级学生上课至2022617日结束(第十周周五)。

(二)考试时间安排

1.专业课考试:2022618-19日(第十至周);

3.全校期末理论考试:2022620-22日(第十周周一至周三每天安排场考试,第场考试时间830-1000场考试时间10:30-12:00,第场考试时间1430-16:00场考试时间1630-1800均安排在教学楼B楼进行,考试巡视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严格执行教学安排,之前办理请假或调课手续,尚未补课的教师,须在结课前安排补课,确保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2.已经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根据教学大纲不需参加期末统一考试的,可按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提前考核;

3.补课及提前考核,均不得占用学生其他课程正常上课时间,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各系专项技术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为避免考场冲突须提前联系教研办落实场地分配,同时做好本考试巡视安排,并将考试安排和巡视安排表一并报送教研办112室备案。

5.凡不参加期末统考以及非专项技术的课程,任课教师利用第十六周最后一次课安排随堂考试(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组织开闭卷)。

6.做好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返校(含延迟返校)学生学业帮扶工作。

  (1)各教学系(部)教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此部分学生进行学习支持、学习辅导和学业指导;

  (2)在学生认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返校(含延迟返校)情况下,各任课老师确保学生的平时成绩不受影响;

  (3)课程考核的理论考试可以通过学习通等线上教学平台完成并保留考试痕迹,技术考试可通过视频传送、直播等形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

  (4)确因不可抗因素不能完成课程考核的应提示并协助学生及时在教研办办理缓考手续,确保学生不因疫情防控无法返校而影响学业进度。

二、做好学生考试与教师监考动员工作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教学系在考前召开考试动员会,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习《学生考试纪律和违规处分办法》(附件1)。要成立本学院考试工作巡视小组,加强考试期间巡视工作。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二)做好教师监考动员工作

组织召开教师监考工作动员会,确保所有监考教师明晰监考任务,组织学习《考试监考须知》(附件2),确保监考教师按时到位,履职尽责。确因公派任务或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须填写请人代替监考单(附件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按时参加监考或监考工作失职者,按《武汉体育学院教学事故界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阅卷、成绩报送和试卷分析工作

(一)阅卷及成绩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2917:00。试卷批改要严谨规范,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本科试卷命制、评阅与管理工作规范》(附件4)执行,评分要公平公正,杜绝降低标准,随意给分、送分现象发生。期末考试成绩低于60分,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将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成绩报送要及时准确,报送的考试分数必须与卷面分数一致(详见附件5)。

(二)切实做好试卷分析工作。试卷分析报告要结合考试结果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分析透彻,改进措施明确。为进一步加强试卷分析工作规范性,切实发挥试卷分析反思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和考试改革的作用,试卷分析报告统一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试卷分析报告模板,按任课教师报送成绩的教学班为单位进行试卷分析(使用说明见附件5)。

(三)为进一步在课程教学中贯彻OBE理念,本学期所有课程考核资料中需由任课教师提供各个考核环节的评分标准,任课教师在课堂考勤、课堂互动、单元测验、课后作业、技能测试、期末考试等根据课程大纲设置的各个考核评分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所提供的评分标准结合学生实际表现和完成情况评定分数。评分标准的格式不做具体要求,内容要与课程大纲要求的考核评分环节相对应,各项评分标准设置合理、清晰、易于操作。此项内容将作为下学期各学院试卷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四、做好2022-2023学年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制工作

为充分做好2022-2023学年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务必及时完成教师教学定位工作。

(一)排课工作时间安排

2022610日-613日(第十周一)完成下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整理与发布工作;2022614-19日(第十七周周一)完成教师教学定位工作;2022620日-7月1日(第十七周至十八周)完成课表编制工作。

(二)课程任务(计划)发布要求

教研办统一向各教学系(部)发布教学任务,各教学系(部)务必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到综合考虑,具体定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教师教学定位工作。教研办根据各系部教师定位进行课表编制工作。课表经教研办发布后不得再进行调整,学院督导、教研办处、各教学系(部)查课均以教研办发布课表为准。如发现课堂实际任课教师、学生班组、时间、地点等与教研办发布课表不一致的,均按照私自调停课处理。

)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提示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可能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做好下学期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附件1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分办法.docx

 附件2考试监考须知.docx

 附件3监考请假审批单.docx

 附件4武汉体育学院本科试卷命制、评阅与管理工作规范.docx

 附件5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报送及试卷分析报告使用说明.docx


                                        教研办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