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校历,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结课、期末考试、监考、阅卷及成绩报送、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寒假前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课时间与考试安排
(一)结课时间
本学期各年级学生上课至2021年12月24日结束(第十七周周五)。
(二)考试时间安排
1.计算机基础考试:2021年12月20日-24日(第十七周周一至周五);
2.专业课考试:2021年12月29日-30日(第十八周周三至周四);
3.全校期末理论考试: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第十八周周二,周五,周六),每天安排四场考试,第一场考试时间8:30-10:00,第二场考试时间10:30-12:00,第三场考试时间14:30-16:00,第四场考试时间16:30-18:00。均安排在教学楼B楼进行,考试巡视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严格执行教学安排,不得擅自提前结课,之前已办理请假或调课手续,尚未补课的教师,必须在结课前安排补课,确保圆满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2.已经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根据教学大纲不需参加期末统一考试的,可按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提前考核;
3.补课及提前考核,均不得占用学生其他课程正常上课时间,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各系专项技术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为避免考场冲突须提前联系教研办落实场地分配,同时做好本系考试巡视安排,并将考试安排和巡视安排表一并报送教研办112室备案。
5.凡不参加期末统考以及非专项技术的课程,任课教师利用第十七周最后一次课安排随堂考试(严格按照大纲要求组织开闭卷),须在12月24日下午18:00前完成,且不得占用计算机考试时间。(附件6)
二、做好学生考试与教师监考动员工作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教学系在考前召开考试动员会,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习《学生考试纪律和违规处分办法》(附件1)。要成立本学院考试工作巡视小组,加强考试期间巡视工作。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二)做好教师监考动员工作
组织召开教师监考工作动员会,确保所有监考教师明晰监考任务,组织学习《考试监考须知》(附件2),确保监考教师按时到位,履职尽责。确因公派任务或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须填写请人代替监考单(附件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按时参加监考或监考工作失职者,按《武汉体育学院教学事故界定与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阅卷、成绩报送和试卷分析工作
(一)阅卷及成绩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7:00。试卷批改要严谨规范,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本科试卷命制、评阅与管理工作规范》(附件4)执行,评分要公平公正,杜绝降低标准,随意给分、送分现象发生。期末考试成绩低于60分,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将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成绩报送要及时准确,报送的考试分数必须与卷面分数一致(详见附件5)。
(二)切实做好试卷分析工作。试卷分析报告要结合考试结果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分析透彻,改进措施明确。为进一步加强试卷分析工作规范性,切实发挥试卷分析反思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和考试改革的作用,试卷分析报告统一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试卷分析报告模板,按任课教师报送成绩的教学班为单位进行试卷分析(使用说明见附件5)。
四、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制工作
为充分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务必及时完成教师教学定位工作。
(一)排课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第十五周周三)完成下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整理与发布工作;2021年12月9日-13日(第十五至十六周)完成教师教学定位工作;2021年12月20日-31日(第十七周至十八周)完成课表编制工作。
(二)课程任务(计划)发布要求
教研办统一向各教学系(部)发布教学任务,各教学系(部)务必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到综合考虑,具体定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教师教学定位工作。教研办根据各系部教师定位进行课表编制工作。课表经教研办发布后,不得再进行调整,学院督导、教研办处、各教学系(部)查课均以教研办发布课表为准。如发现课堂实际任课教师、学生班组、时间、地点等与教研办发布课表不一致的,均按照私自调停课处理。
(三)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提示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可能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做好下学期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附件1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分办法.docx
附件2考试监考须知.docx
附件3监考请假审批单.docx
附件4武汉体育学院本科试卷命制、评阅与管理工作规范.docx
附件5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报送及试卷分析报告使用说明.docx
附件6计算机考试时间.docx
教研办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