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规范考试管理,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题命制的基本要求
1.试题命制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加大理解性和应用性考试命题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分值的40%),题量适中,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命题计划是命题的总体设计,所有课程须按要求填写“命题计划表”(附件1),要注意做到知识点分布、主客观搭配以及适宜的难度、区分度,期末考试成绩低于60分,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将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
3.题型一般有填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等,各课程可根据特点确定题型和结构,但不得少于四种题型。各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要防止题与题之间互相提示答案或在考点上互相包含;
4.编制试题要科学合理,图标、标点符号规范标准,文字表述规范严谨,不产生歧义;
5.所有试卷按百分制出题,每份试卷须注明各大题总分以及各小题分值,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
6.所有课程须“按学院、按专业”出A、B卷各一份,试卷题目不允许雷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命题计划表阅卷结束后随试卷一起交至教研办存档。
二、试卷命制模板
根据专业评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存档等有关工作,请各位命题教师务必按要求命题,要求如下(具体模板见附件2):
1.每道大题设置大题得分汇总处和评阅人签字处;
2.无论何种题型,学生一律在试卷上答题,要求每小题预留足够的答题区域,不再单独发放答题纸;
3.请命题教师务必将试卷卷首中卷号(A、B卷)、考试方式(闭卷、开卷)、考试对象(学院、专业、年级)以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楚。
三、试卷报送的程序、时间及其他要求
1.凡课程教学大纲规定采用试卷进行考核的课程,均须按以上要求做好试卷命制工作。如有考试方式改革,须由教学系(部)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系(部)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教研办审批后执行;
2.试卷提交。试卷经命题教师(包含外聘和代课教师)校对、修正定稿后,交由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审核,最后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拷贝)至教研办,否则不予接收。为做好试卷保密,不得以邮件或其他网络形式发送试卷。各命题教师于2021年12月2--3日将试卷(同时还需上交的有命题计划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报送至教研办112室,未按时报送试卷,对期末考试造成影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命题计划表.doc
附件2:试卷模版(B4).doc
教研办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