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经院领导同意,我院2017级学生课程重修拟采取“线上自学重修”的办法进行,现做如下通知:
一、重修对象(仅限2017级本科生):
二、重修条件
学生所修课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重修:
1、2017-2018学年上下学期、2018-2019学年上下学期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不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2、第一次重修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3、学生由于学籍异动(应征入伍、转专业、休学、中外合作项目等)造成应修未修的科目,必须重修。
三、重修报名
1、学生申请。自本通知下发即日起至2017级学生离校前参加实习工作止,为学生申请重修时间。学生自觉、主动查询需要重修的课程,到教研办110室填写附件一:2017级学生线上自学重修登记表,由教研办汇总名单后交由各系。
2、各系自行安排任课老师与重修学生对接的名单,确保学生和任课教师相互知晓,并将名单交于教研办汇总。
四、重修方式
均按照线上自学重修的方式进行,具体为学生自行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但需要向任课老师汇报学习情况,由任课老师记载不少于10次的汇报记录,填写附件二:2017级线上自学重修指导记录表,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完成,交由教研办。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另行通知
附件一: 2017级学生线上自学重修登记表.docx
附件二:2017级线上自学重修指导记录表.doc
教研办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