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2017年4月2日(星期日)~2017年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2017年4月1日(星期六)上班。2017年4月1日(星期六)补2017年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