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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奖励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来源: 浏览:
2014级、2015级、2016级的同学: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教字〔20135号)有关规定,现就申请奖励学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优秀运动员除外)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依据

凡在201610月至20179月期间参加相关竞赛、学术研究、技能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已获得名次、成果、奖励者,且符合《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的,均可提出相应奖励学分申请。未列入认定标准的其他竞赛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提出申请。

三、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者参照《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的有关奖励学分项目和学分标准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71027日下午530前由学生本人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上送至教研办110室(逾期不予办理)。

2.学院审核、公示。由我院先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将归还学生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本院内公示一周。于11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送交至武汉体育学院本部。

3.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于1125日前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认定学分录入学生个人成绩单中。

四、其他

1.奖励学分可冲抵选修课学分

2.不同奖项的奖励可以累加,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励学分分值;

3.必须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今后申请奖励学分资格;

4.未及事项按《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学分认定标准

附件2--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励学分申请表

教研办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