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服务

武汉体育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 浏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力度,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原则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重点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性毕业生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全校上下共同努力,积极采取措施,整合校内资源,挖掘市场资源,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帮扶力度,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各院系及时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困难毕业生建立档案,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2、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岗位、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创业意识和能力培训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掌握就业政策,调整就业期望,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

3、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 群、微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就业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4、加强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约谈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和动态信息预警机制,特别在注意防范招聘陷阱、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帮扶机制。

5、积极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在“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参加,并在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项目时优先推荐。

6、经济援助。对困难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减轻其经济压力,促成其顺利就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1、现正值求职应聘的关键时期,请各院系毕业班辅导员老师深入学生,了解毕业生情况,要充分认识到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2、就业办每年组织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情况调查,统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本学院困难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积极制定帮扶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3、请将《武汉体育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就业办(行政楼122)周老师,电话87191565。

 

附件: 武汉体育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汇总表

 

 

                               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一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

院系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专项

联系电话

邮箱

就业意向行业

就业地域

意向工资

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