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教字〔2013〕5号)有关规定,武汉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奖励学分申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院现就做好奖励学分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挂靠学生除外)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依据
凡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相关竞赛、学术研究、技能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已获得名次、成果、奖励者,且符合《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的,均可提出相应奖励学分申请。未列入“认定标准”的其他竞赛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提出申请。
三、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者参照《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的有关奖励学分项目和学分标准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9年11月14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送交至各专业所属系、部教学秘书处。
说明:民传、表演(武术)、体教(武术、散打)专业报送至武术系;运训、舞蹈表演、体教(网球、篮球、跆拳道、羽毛球、体舞、健美操)专业报送至运动训练系。
2.审核。各系、部于11月19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将无异议的申请材料和附件3《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研办110室。
3.教研办于12月30日前完成汇总数据、材料的复核、认定工作,并在学院网进行一周公示。
四、其他
1.奖励学分可冲抵选修课学分,但不能冲抵已选不及格课程学分,且最多不超过20个学分;
2.不同奖项的奖励可以累加,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励学分分值;
3.必须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今后申请奖励学分资格;
4.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仔细审核,其他未及事项按《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奖励学分认定标准.docx.docx
2、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docx.docx
3、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xlsx.xlsx
教研办
2019年11月7日